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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 大阅兵域名被抢注 抢注客网上以10万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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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阅兵.com”和“dayuebing.com”等域名已经被网友抢注,昨日在网上以10万元的价格拍卖。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抢注人行为被认定为恶意,将会受到相应法规制裁。

去年已注册大阅兵域名

“去年12月份,我就注册了‘大阅兵’域名。”昨日,被网友称为“抢注客”的焦先生自豪地说:现在域名买卖非常普遍,去年,他就预感到“大阅兵.com”域名可能卖出高价,因此决定抢注。

焦先生说,国庆期间希望购买这个域名的人并不多,只有几个人电话咨询,而且出价都是几百元,如果没有人购买,他就会将这个域名留给自己用。

在沈阳三好街做网站的万强介绍,他们公司不会同这些“抢注客”交涉购买域名,即使有客户需要“抢注客”手中的域名,他们也会通过变换字母排列顺序,重新注册域名,不会高价购买。

抢注客每年收入10万元

“抢注客每年通过抢注热点域名,可带来10万左右的收入。”焦先生介绍,很多大家熟悉的名称都已经被网友注册并拍卖,在专业网站上永久注册一个域名,只需要50元左右,他自己不断注册的同时,也购买域名收藏,以后高价出售。

昨日,记者在域名交易网上注意到,“刘老根.com”以及“cctv”都已经被“抢注客”注册,刘老根域名更是被标上4万元的高价。沈阳大中传媒策划总监王军表示:由于域名具有唯一性,在南方的确有企业花费千万元购回域名的情况,但是在北方沈阳还没有。

恶意抢注行为可能违法

抢注“大阅兵”域名合适吗?很多市民持否定意见。市民李德民表示:大阅兵域名应该由国家相关机构注册,个人不能拥有这个域名。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解释说,判断抢注是否违法,首先要区分“抢注”和“恶意抢注”。先注册,并非就是“恶意抢注”,只有被域名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法院进行裁决结果认定“恶意抢注”的情况下,才会受到相应法规制裁。

根据《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同时存在下面三种情况,才会被认为是恶意抢注: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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