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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淘宝因假货受伤:斩灰色利益链不可一关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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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作为备受消费者和今年3·15关注的行业,中国网购在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平台规模已达数十万家,年交易额突破2500亿人民币,但相伴而生的不规范交易和非法敛财背后的灰色利益链也日益膨胀。消费者不仅在网购时被侵权,而且在维权时还遇阻质检费居高等门槛,这些监管漏洞惟靠全社会共同出手方能解决,仅凭关闭网购平台或一方之力绝不能治本。

■本报记者 梁小云

3·15掀起的消费打假热潮中,一则关于《最牛网购防骗手册》的帖子近日风靡网络,维权打假的风暴从现实生活延伸到日益兴盛的网络购物上。

网购十年的历程不仅壮大了虚拟交易的规模,而且膨胀了一些不法分子的个人私利。在日前阿里巴巴的年会上,马云重申了对于假货问题的看法:淘宝本身不是假货的制造者,更不是假货的受益者,而是假货的最大受害者。

网购十年的五大“猫腻”

相关资料显示,过去的十年,网购交易纠纷的三大高发地带分别是3C产品交易、服装交易和虚拟类产品交易。随着网络交易的用户量和交易量逐年锐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实施诈骗,其危害性和影响也越来越大。总结一下网络各种诈骗的花招,大致有以下五种:

骗术一,利用中奖信息骗你没商量。骗子利用QQ聊天工具、站内信、邮件、店铺留言等形式给会员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以各种名目引会员上当。

骗术二,利用钓鱼网站引你上钩。常见的钓鱼网站骗术有:

1、邮件欺诈:骗子买下商品,声明已经付款,请卖家查收邮件看看是否已经付款。一旦你点击了邮件中的链接,输入账号密码,你的账号立刻泄露。

2、钓鱼网银:骗子同样声称已用网上银行转账付款成功,且信誓旦旦让卖家查询是否到款。消费者须注意提防骗子伪造银行页面进行盗号。

3、病毒文件:骗子伪装成卖家,给会员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文件。如果你点击了,很可能账号密码就会被盗取。

骗术三,利用第三方诈骗。例如:骗子在网络上发布低价手机充值卡信息,如有买家联系,骗子就给买家一个其他高信用卖家的自动发货链接,谎称那个是自己的店铺,等到买家购买后,骗子再给一个病毒网站诱导买家提取密码去冲值,这就等于你把自己花钱购买的东西白白送给了骗子。

骗术四,以次充好卖假货欺骗,以低于市场价并再次提供其他奖品的手段设圈套。

骗术五,黑客盗号,盗号者只要将木马植到用户电脑,用户一旦输入账号密码密保卡之类的,盗号者则偷号“成功”。

关闭网购平台难断灰色利益链

网购数量与规模与日俱增,伴随着层出不穷并且日趋“高科技”的网购陷阱,受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日前淘宝网的一番声明,更让我们看到了网购背后的灰色利益链的危害。

首先,网店信用炒作络绎不绝。某一项调查显示,75%的网民在进行网上交易时,最看重商家的资质和诚信,如何规范卖家、保证网购商品质量,无疑是网购企业的首要任务。

其次,“秒杀”手段虚张声势。伴随“秒杀”产生的,是卖家作弊、买家使用“秒杀器”等等。尽管主办方一再强调,“秒杀”全程都是公平、公正的,但是仍有不少声音质疑称幸运者是内定,主办方操控过程等。而且,不少网友渐渐发现这种网络购物其实暗含许多猫腻,有些网友“秒杀”来的物品是旧货、过季货。尽管商品非常便宜,但质量低劣。

再次,“职业差评师”让人着实堪忧。随着网购利润的逐渐增大,越来越多以敲诈勒索或击垮对手为目的的差评师粉墨登场。当前很多恶意买家兼职做起了职业差评师,专门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索要网店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这种职业差评师在网购市场上大量出现,对网络商家乃至整个虚拟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针对目前鱼龙混杂的市场环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网购是大势所趋,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存在问题在所难免,出现问题时我们不应该去盲目否认,找到问题的症结并且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才是正道。

因此,要清理整顿网络交易的鱼目混珠现象,不能一味地靠“堵”,甚至严封了网络交易的大门。

构建电子商务良性产业链需多管齐下

“2010年是淘宝的消费者保障年。”淘宝网CEO兼总裁陆兆禧表示,“‘客户’和‘服务’将成为淘宝今年的两大关键词,要彻底斩断灰色利益链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努力。”

目前来说,电子商务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主管单位不明确。由于开网店的网络经营者经营地点比较隐蔽,许多网店并不处于工商等部门的监管之下,导致不少消费者在网购中遭遇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难以有效维权。

因此,网购维权,从根本上说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立法和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安踏总裁丁世忠呼吁尽快出台网络购物相关政策法规,以确保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同时,他还希望能够建立明确的管理机构,对网络购物行为进行监管,让消费者在网购时更有保障。

必须明确的是,立法并不代表一味严惩,规范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以及交易条例和售后保障细则等显得更为重要。行业龙头企业应积极制定行业标准,起到引导行业发展的作用,共创健康的网络购物环境。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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